由于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近日,椒江交警大队被台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七批“市级文明单位”。
两年来,该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切实抓好三个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打造一支规范化、正规化、高效率的精锐队伍。同时,推行前瞻性的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研究,拓宽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渠道,加强了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期间,大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9万余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人员95人,吊扣驾驶证1203本,查获盗抢机动车48辆,新车上牌2.6万余辆,摩托车检测年审4.5万余辆,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收的成果,在全大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椒江大队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也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赞誉。
今后,该大队将继续以“三个文明”建设为抓手,保障创建文明单位成果,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不断推进交通管理的效能建设,为辖区的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安全、高效不断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