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享受不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又买不起高高在上的商品房,处在“夹心层”的中低收入家庭为数不少,他们的住房梦想也让代表委员们牵挂着。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要“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且听听代表委员们如何回应夹心层的住房梦想。
百姓愿望:
渴望一个固定的家
在杭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的吕芳这两天正在烦恼:因为她又要搬家了。老家在金华的她来到杭州打工已经5年了,这五年里,公司换了好几家,自己的住所也搬了无数回了。
吕芳清楚地记得来到杭州的第一个窝是在杭州城东的一个城中村里,那里有很多农民自己盖的出租房,月租金350元,就因为价格便宜,她成为了一间间出租房里的一个租客,为此她付出的代价是不得不每天6点多起床去赶公交车,因为她住的地方离最近的公交车站还得走上20分钟,倒上三趟车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近江的公司那里。
后来交通实在不方便,吕芳动了搬家的念头,这次她选择了和几个小姐妹合租,在采荷新村合租了一个中套,5个人挤在两个房间里,基本上没什么私人的空间。
2004年,吕芳从小姐妹那里搬了出来,和男朋友住在了一起。男友在一家工艺品外贸公司工作,收入也不高,两个人加起来除了吃吃喝喝基本上也没什么剩下的了。所以他们依然采取了与别人合租的方式。
2006年,吕芳结婚了,这之后他们又搬过好几次家,要么是房东不租了,要么是要涨房租了,由于搬家次数多了,搬家公司都很熟了,每次倒能优惠不少。搬家搬累了,吕芳也想过要是有一个自己的家多好,可是杭州的商品房凭他们的收入根本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他们的人均年收入2万出零,离经济适用房的门槛又够不到。身处这种“夹心层”,吕芳盼望着自己能有一个固定的家,不论买也好,租也好,至少不需要一年不到就得提着所有行李搬一个家。
代表委员回应:
首先解决有房住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重华:
城市房价仍是城市居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城市房价的持续攀升,已经到了工薪阶层无法承受的地步。虽然近年来政府陆续推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因其适用范围过小,条件限制过多,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只有一小部分困难和低收入群体。对处于“夹心层”的居民(即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买不起或短期内无力购置经济适用房,且又不能享受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的群体),他们只能望楼兴叹。 “夹心层”居民在城市中占了不小的比例,如不能妥善解决好“夹心层”居民的住房问题,居者有其屋就难以真正实现。建议政府: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对离谱的房价进行干预。二要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适当降低经济适用房的享受门坎,使一些较低收入的人群也能享受。同时,完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的政策。即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又暂无力购置的居民,可以先租住经济适用房,并在今后条件改善时,再允许购置所住房屋;或者依据其现有能力,先购置一定比例面积的房屋,其它部分面积可用租的形式解决,今后再一次或分期完成整套房屋的购置。另外。还要正确理解“居者有其屋”的含义。“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必须拥有自有产权的房屋,关键在于能住上较为体面的房屋。因此,要尽最大的努力,扩大廉租房和外来民工公寓等专用出租房的建设规模和适用群体,这不仅能较快地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而且也能更好地促进内需。
在先租后售等方面,杭州已经做得比较好,2008年还把限价房的推出作为十件实事的第一件。这些固然跟财力有关,但主要还是领导对民生的重视。
此外,我认为政府要多开发人才公寓,租给企业或让企业买,让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来杭工作人员等为不同阶层的人都能解决安居乐业的问题。
让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基于我国人多地少、财力不足、中低收入群体庞大的现实,应该推进多元化、多层次、富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体系建设,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的辅助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企业建设保障性住房,一般是从本企业发展出发,着重解决本单位低收入员工的住房问题。在开发结构上,限制企业建设高档住宅,鼓励企业多建设小户型的职工公寓,企业可以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或收取低廉的租金;在建设形式上,有实力的企业可以独立建设居住区,以方便管理,规模不大的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建设的办法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
企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也是公共资源,虽然由企业优先使用,但应纳入政府部门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