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记者昨天从桐乡市人民法院获悉,因为一块广告牌,前天傍晚,当红明星范冰冰成了一起案件的原告,而由于广告牌在桐乡地界,目前桐乡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一块广告牌惹怒了范冰冰
“是的,范冰冰是来我们这里打官司了!”昨天,记者拨通桐乡法院有关负责人的电话时,对方马上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据介绍,3月13日下午4点左右,一名律师匆匆来到桐乡法院,代表范冰冰起诉江苏斯可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等三被告侵害肖像权。
原来,2007年年底,范冰冰在经过沪杭高速浙江段桐乡高桥出口处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块江苏斯可馨家具的广告牌,上面有她的头像。范冰冰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她作为演员这一公众人物的特殊影响为被告进行产品宣传,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除了赔偿200万 还要公开道歉
据有关负责人称,范冰冰的代理律师来法院起诉时,手上带了一份上海市公证处的公证书,公证书上的照片就是那块“肇事”的广告牌。
记者了解到,范冰冰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赔偿人民币200万元;由被告承担公证费用人民币5000元;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网上称范冰冰是“斯可馨”代言人
“斯可馨”真的是贸然使用范冰冰的肖像吗?记者上网搜索两者关系,竟然看到有消息称:去年9月,范冰冰曾与“斯可馨”签下形象代言协议。
记者在这条消息中看到,当时,“斯可馨”的有关负责人杨仁辉称,范冰冰已与“斯可馨”签约。杨仁辉还说,“斯可馨”旗下产品属于简约时尚的软体家具,它的形象代言人应该青春、靓丽、时尚。因此,公司邀请范冰冰做形象代言人,希望对“斯可馨”的形象推广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致电“斯可馨” 对方还不知情
昨天下午2点不到,记者拨通了杨仁辉的电话,他目前是“斯可馨”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对于范冰冰告他们公司一事,他表示“根本不知道”。
当记者询问范冰冰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杨仁辉当即否定:“我们没有‘形象代言人’这回事,对范冰冰也没有提过这个词。”杨仁辉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与范冰冰之间其实没有正面接触过,只是有一家广告公司代理了范冰冰的宣传,而他们与那家广告公司有一定的联系。杨仁辉称,现在他们很少用范冰冰的照片,与那家广告公司也很少联系。由于通信信号不是很好,记者与杨仁辉的对话到此为止。
记者之后又致电“斯可馨”其他负责人,但均没有人接听。
范冰冰助手称开庭见分晓
记者昨天还给范冰冰打了电话,不过接电话的是一名自称是她助手的女子。
记者询问这名女子,范冰冰与“斯可馨”之间是否有一定的业务联系,她称这一切都会在法庭上见分晓。另外,她表示双方去年的往来,与这个案子是两回事。至于开庭时范冰冰是否会亲自到庭,这名女子称“目前不方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