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7日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对2007年出租房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了奖励,兑现121.5万元奖励资金。
据了解,温州市目前有172万人承租在27万户出租房屋中。面对日益突发的出租房屋火灾,温州市消防支队克关攻难,咬紧牙关,在存在消防隐患11.6万户的基础上,坚决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10万余户,消除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19.3万处,全市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5.93%。在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中,取缔严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2161户,对6名拒不整改的房东实施了行政拘留。
为充分调动各街道、乡镇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抓好整治工作,温州市鹿城区政府制定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奖励方案》。2007年11月下旬,温州市鹿城区政府按照既定方案,依据出租房整治验收程序和方法,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分5组对全区21个街道、乡镇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抽样性验收。
比例抽样检查1334家,其中群租房253家,总抽样合格率为86.7%。鹿城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并充分考虑出租房数量分布、整治工作量等因素,进行科学排序,按绩施奖,奖金总额达121.5万元。
鹿城区政府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出租房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再接再厉,努力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