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辆上海牌照的丰田轿车在沪杭高速上莫名其妙地直接从第二车道撞到右边护栏,连续将5根护栏连根拔起,同时又撞弯了其他几根护栏。后排乘客因为没有系好安全带,导致头部撞击车内物品受伤出血,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小动作引起的死亡案例很多
据调查,事故的起因居然是一个小动作。当时,丰田轿车正在沪杭高速公路第二车道正常行驶。在到达杭州方向75Km处时,驾驶员手机响了。此时,其前方没有别的车辆,路况良好,驾驶员接起电话后说了几句话便让后排他的姐姐接,在转身时握着方向盘的左手也跟着身体右转。由于车速在11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之间,偏向的车辆猛烈地撞上了右边护栏,酿成事故。
“这是小动作导致的惨剧,高速公路上,因为在车内打电话、捡东西、弹烟灰等疏忽大意引起的交通事故每年都有数十起,导致死亡的案例很多。”嘉兴高速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程金良说。
通过翻阅厚厚的历史案卷,记者重拾那几个当时并未完全公开的案例,给广大司机朋友一些提醒和警示。
镜头一:
弹了一下烟灰
车子撞上大货车
赵明杰驾驶一辆绍兴牌照的汽车从上海赶往新昌,当时车上有3个人。一天下午1点12分,驾驶者赵明杰优哉游哉地点上了一根烟,开始在车内吞云吐雾。下午1点15分,在杭州方向66Km附近,赵明杰以130公里/小时的速度超了一辆车,在往回打方向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的他往车内烟灰缸中弹了弹烟灰,目光也顺势往下。
“老赵,有危险!”同事的提醒声刚落,车子已经撞上了前面的大货车,副驾驶座的同事老葛当场死亡。“我当时的脑子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感觉,直到后来才清醒过来。唉,都是香烟惹的祸啊。要不是我抽烟,老葛就不会死。”案卷显示,赵明杰的笔录充斥着忏悔的气息。
镜头二:
伸手拿相机
拿去了同事的命
在杭州开公司的王标驾车行驶在沪杭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车上坐着他的几个同事,他们赶去上海参加一场贸易洽谈会。下午2点19分左右,当行驶至上海方向125Km处附近时,王标发现副驾驶座上的张晓春睡着了,一只手自然松弛着,另一只手托着照相机。相机里有公司的重要资料,老板王标怕摔坏了,于是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去拿相机,同时头也转了过去。在这过程中,他身体往右靠,车子也右偏到了硬路肩上。谁都没有想到,“咚”的一声,车子撞上了停在硬路肩上正在进行维修的货车,张晓春受伤死亡。王标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执行。
镜头三:
“宝贝,不能这样淘气”
这是父女最后的交流
去年底的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彻底击垮了一个幸福的桐乡家庭。当时,周辰驾车行驶在沪杭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他从杭州返回桐乡,再过几公里就到出口处了。4岁的女儿小文坐在副驾驶座,调皮的她把脚踩在爸爸的右大腿上。周辰右手伸过去把女儿的脚放正,头也转了过去。不知不觉中,车子已经滑到了第三车道。
“宝贝,不能这样淘气,乘车的时候要坐正。”“哦,晓得了!”不料,这样的对话竟成了父女间最后的交流。周辰抬头,猛然看见前面出现了一辆低速的大货车。无奈,此时跟大货车只有几米远的距离,来不及作任何反应,小车冲了上去,4岁的小文当场死亡。悲痛中的周辰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执行。
交警提醒:
开车务必杜绝小动作
“小动作害死人!这几起事故共同的特征是驾驶者在开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程金良说,在实际开车过程中,务必杜绝抽烟、拨打接听手机等行为,开车应该集中注意力。如果有什么物品掉落到汽车地板上,不妨等到下高速后,或者在服务区休息时再捡起来。从法律上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将被处以20元~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