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涛路上飙车者留下的痕迹依然可见。 记者潘海松 翻拍自荧屏
车祸现场 通讯员 焦宣 摄
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闻涛路上开黑色马自达6闯大祸的肇事司机,昨天被刑拘。
前晚6时45分许,新昌人茹钟驾驶浙KL1352黑色马自达6,在杭州滨江区闻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盛元慧谷附近时,马6冲上人行道,撞上两名行人,致使行人落入钱塘江,造成行人许某(男)当场死亡,同行的其妻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现场附近不少新楼盘的居民,原本对一线江景心仪已久,如今搬进新房享受江景时,却对闻涛路交通安全表示极大担忧。
-被害夫妇留下一个才5个月大的儿子
被害的一男一女是一对夫妇,当时吃完晚饭正在江边散步。
丈夫许某,东阳人,今年32岁,大学毕业,在上海某制药厂担任医药代表,被撞后当场死亡;妻子林某今年31岁,杭州人,被撞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许某夫妻在国信嘉园购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套房,去年才入住。
认识许某夫妇的国信嘉园住户说,许某常外出跑业务,回来后见到邻居,总会主动打招呼。林某去年生下一个宝贝儿子。每次抱着小孩下楼玩,大家都喜欢抱抱他们的小宝宝。
他们的儿子如今5个月大,父母出事后,暂由爷爷奶奶抚养。但两位老人年纪都已很大,收入又不高,孩子今后的抚养问题令家人操心。
昨天早上,死者的双方父母和亲属听完滨江交警的事故情况汇报后,哭着赶往殡仪馆,见车祸中丧生子女的最后一面。
家住附近的一名中年女子说,她本来要到这户人家做保姆的,所以了解过他家,两夫妻很能干的,蛮会赚钱的,去年下半年生的小孩,真是太可惜了。
-肇事者 23岁的他仅有4个月驾龄
肇事司机茹钟是新昌人,今年23岁,去年初成为彩虹城边上黄中健身房的老板。记者昨从茹钟的同事处,证实了他的身份。
茹钟的同事张小姐说,健身房营业时间是每天早上10时到晚上10时。去年初,茹钟和另一位办健身房的合伙人分开,自己办起了黄中健身房,自己当老板兼健身教练。
“健身房开了一年,生意不太好,过年后,已有五六名工作人员辞职。不过,茹老板为人还不错,年纪轻,很有干劲。”张小姐说。
张小姐听说,事发当晚,茹钟借了黑色马6,准备赴朋友的一个饭局。由于急着赶时间,滨江一带人又比较少,于是放开胆子,紧踩油门。
据交警部门调查,茹钟是去年11月8日领的驾驶证,离事发当晚,只有4个月零8天。
交警部门经事故勘查和初步调查后认定,茹钟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当晚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刑事立案,并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祸根 限速40码却开100码以上
闻涛路为仅供客车通行的双向两车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道路上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路灯照明良好。平时车流量较小,经常有附近居民来江边散步。
按规定,闻涛路限速40公里/小时,但据目击者称,事发时,肇事车速至少在100公里/小时以上。
昨天,事故处理民警卜建飞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茹钟的呼吸和血液进行检测,发现茹钟不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事实,但超速是肯定的。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茹钟当时的车速非常快,超出了限速40公里/小时的规定,发生车祸是车速过快造成的。
茹钟接受警方审讯时称,由于车子是借来的,答应马上就还,为赶饭局加上心太急,不知不觉加快了车速,最终在高速转弯时冲上人行道,撞上了人。否认开车时开小差。
-居民 飙车族留下的黑色轮胎印随处可见
“晚上好多车都在这里飙车的。”昨天上午,家住闻涛路国信嘉园的金先生,特地给早报热线打来电话,“我当初买这套房子时,因为看中这是江景房,能到江边散散步,很多邻居也有散步的习惯。本来沿江散步蛮好的,没想到,飙车族晚上一直飙到很晚,吵都吵死了,睡也睡不着。”
“这里没红绿灯,明明写着限速40码,其实平常从这边经过的车子,起码有七八十码。到了晚上就更不得了,超过150码的也很多。路上可看到一条条黑色轮胎印。现在我散步也不敢去了。”金先生说,“限速标志写得明明白白,可有些司机怎么就装作看不到呢,简直拿生命开玩笑。”
金先生说:“出事的小夫妻就住我前面一幢楼,现在搞得我心慌慌,以后还是离这条路远点吧。”惨剧发生后,许多居民不仅不让孩子一人走闻涛路,自己也尽量绕开这条“要命路”。
“深夜12时以后,这条路上‘哗哗哗’的,都是刺耳的飙车声。这是条沿江路,有弯道有岔口,很不安全,有关部门该好好管管了。”另一位附近居民说。
曾有居民建议装减速带,交警部门去年进行过调研,考虑到一些居民担心减速带会造成噪音,暂时没装。
-车主 不认识肇事者自认倒霉
这起事故中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说,车主要负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张轶群认为,死亡的两人除去医疗费外,可获赔八九十万元。由于肇事者并非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会按车辆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限额。不足部分赔偿费用,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承担。
他说,把机动车借给别人,一旦出了车祸,肇事司机应当承担责任的,是第一责任人。一般情况下,车主是第二责任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院有关解释,死亡两人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第一责任人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作为将车子外借的车主,虽不用像肇事者一样承担刑事责任,但与肇事者一样要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借车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车主应慎重考虑,最好是婉言拒绝。
肇事的黑色马6,属于丽水一位周姓女士,车子是她儿子借出去的。昨天下午,周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根本不认识肇事的司机,车子是她儿子借给其朋友的,再由儿子的朋友借给肇事司机茹钟。
得知自己的车借出去后将人撞死,车主也要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后,周女士连连说:“当时那男子说借去一会就还的,我们就答应了,如果他借车半天或更长时间,肯定不会借的。现因借车给别人出了大事,真的很后悔,教训太深刻。”
-交警 这条路一年处罚交通违法333起
滨江交警大队民警说,闻涛路靠近钱塘江,是一条景观大道,建成后,考虑到每天都有市民到江边观景的习惯,将马路限速到40公里/小时,目的是让穿越马路的市民更安全。
此外,江边人行道设置明显比市区人行道高,高出近30厘米,肇事车竟能冲上人行道再撞人,车速快得让人难以接受。
闻涛路自去年至该事故发生前,发生一般事故两起,造成3人轻伤。而滨江交警大队同期在该道路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333起。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