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比上月上涨2.5%,比上年同期上涨7.1%,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创近十一年来月度新高。
据浙江调查总队反馈资料,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8.7%,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8.3%,涨幅比上月扩大1.7个百分点。全省十一城市同比涨幅均在6.0%以上,我市居第八位,涨幅居第一位的金华市为8.8%。
与上年同期相比,我市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全面上涨。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最大,为14.9%。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春节市场需求趋旺。二是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灾害天气直接影响了我市依赖外地调入的鲜菜价格,2月份鲜菜价格比上月上涨38.6%。三是受去年下半年粮油肉蛋等主要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的翘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