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交警:快要做爸爸的我心被刺痛
滨江交警一中队中队长许建明昨天说:“当时接警的民警李安琦,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虽然他入警有4年了,但在打捞受害者过程中,他说从没看到过那种惨状。”
“现场真是太惨了,男的腰被撞断了,几乎成了两截,只靠皮肉连着,后来许多到场的民警都不忍心看。处理了这么多年事故,被撞得这么惨的,还真是不多见。”
当晚7时多,李安琦敲开受害者的房门时,看到许家的爷爷奶奶抱着孙子在喂奶,忙转过身擦拭眼泪,怕两位老人一下子接受不了,只说有件事情需要老人家到大队核实核实。
今年5月就要做爸爸的李安琦,说当时心里被针刺痛一样,别人的家庭老小都那么快乐幸福,而许某父母却是那么的孤独无助。
回到中队后,同事们见到李安琦,只见他一直在擦泪,不停地说太惨了,让人接受不了。
追问
追问一事故认定后是否倒查驾校责任
肇事司机是去年11月8日,在杭州某驾校通过驾驶培训后,领取的驾照。
早在2004年,杭州就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委发布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改三加强实施意见》,颁布了驾校责任倒查制度,规定: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相关驾校的培训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昨天,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责任倒查制度主要追究两方面的责任:一是虚假证件或者虚假学车行为,二是看一段时间的事故集中在哪个驾驶学校,查驾校的教学是否规范,但责任倒查是先查考核关,再查学习关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有关责任倒查例子。这次是否启动,不是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说了算。因为,不管学得如何,但对方事实上考出来了,所以先查的肯定是考核关,有没有隐情。
昨天,杭州市警方相关负责人称,像茹钟这样的新手,刚出驾校4个月,就闯下两人死亡的大祸,一旦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如果发现茹在接受驾校培训过程中,驾校没严格按要求对其进行各种技能的培训,或培训中出现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驾校将被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和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追问二交通肇事罪的处刑是否过轻
记者从滨江交警部门了解到,肇事司机茹钟在事故中肯定要负全责。
刑法学副教授蔡青荣曾主张严惩肇事司机,并提高法定量刑。蔡青荣提出,影响驾驶人员安全意识的原因,除了交通管理不力外,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处刑过轻,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按刑法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在3年以下处刑,如此低的刑罚,不足以引起驾驶人员的重视。
蔡青荣教授认为,应把一般交通肇事罪的刑期,由现在的3年以下提高到5年以下。对于故意严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交通肇事罪,以及肇事后逃逸的,由3年到7年提高到5年到10年,同时扩大适用的条件,不能仅限于逃逸、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恶劣情节,对于严重超速等故意违章的同样适用。
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因其对受害者的死亡持放任态度,而且客观上有自己先前行为带来的抢救义务,而故意不履行这种义务的,造成受害者死亡,性质类似于间接故意杀人,应把刑期提高到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如果司机被认定为飙车,那么其涉嫌的罪名和量刑会更加严重”。蔡青荣提出,因为飚车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追问三人行道横祸占交通肇事罪案几成
闻涛路事故中,死者是在江边人行道上散步遭不幸的,人们把发生在人行道(包括人行横道)上的事故,称为“飞来横祸”。
来自西湖区检察院的一份分析报告显示,该院2004年至2006年间承办的110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有18起发生在人行(横)道上。
检察官对110起事故原因分析发现,涉及车辆性能的有61起,占55.5%;涉及在驾驶过程中没注意车辆行人动态的有46起,占41.8%;涉及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的(如违规超车、驾驶中打手机、误将油门当刹车等)有34起,占30.9%。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是人行横道上的肇事,在110起交通肇事罪中,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有18起,占到16.4%。超载、超速是导致“飞来横祸”增多的原因之一,在110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超载、超速导致的分别有12起,所占比例均超过10%。
“闻涛路事故中,肇事司机拿驾照4个多月就酿成重大车祸,这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检察官说,在他们分析的110起案件中,专职驾驶员有64名,占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