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详见本报1月11日财经版)。但昨天记者在对市区10个大型在售或将售楼盘进行暗访后发现,大多数楼盘并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而是沿袭了以往“暗箱操作”的模式。
多数楼盘价格“暗箱操作”
“公司没有准备这么详细的信息。”在“米兰风景”销售中心,置业顾问房小姐无法将楼盘的全部住宅价格提供给记者。她说,除非能确定具体的面积、朝向、楼层和单元号,否则任何购房者都不能了解具体价格。而在“江南巴比伦”,销售人员虽然提供了价目表,却表示每个月都会调整,看了也没用。已开始认购的“皇马公寓”则明确表示,没有明确的价目表。
“去年开盘时就在媒体上公布了在售楼盘的价格信息。”在“元一柏庄”销售中心,记者终于看到了一份完整的“在售楼盘价目表”。据置业顾问吴小姐介绍,其价格细分到不同的楼层和单元。
需要公开的不只是价格
“现在‘明码标价’的商品住宅太少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购房者普遍希望能在商品房销售中普及“明码标价”。正在“元一柏庄”咨询买房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明码标价”一目了然,购房者心中有数,自然买得放心,“暗箱操作”不光让消费者找不着北,不规范的营销行为也有损开发商的声誉,影响楼盘销售。
“应该和楼书一起发给咨询买房的人。”对于如何公开商品住宅的价格,购房者各抒己见:在销售大厅的醒目位置用易懂的图表或标识公布全部住宅的价格;标识的内容不仅应有房号、楼层、户型、房价等基本信息,还应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以及已售、待售等各种相关信息;不光在售楼中心公布,还应以单页形式提供给需要的购房者……
有关部门提醒购房者维权
“我们已将‘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下发给了各房地产企业。”市物价局监督监察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市商品住宅销售中的价格标示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做法,随着《规定》的正式实行,全市楼盘销售均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记者在一份市物价部门给全市房地产企业的通知中看到,今后我市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在价目表和价格手册中将商品房的房号、销售状态、户型、房屋层高、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关键信息提供给购房者,且上述内容要与互联网、电子信息公告等媒体中标示的内容一致。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进一步指出,下半年市物价局将专门针对我市房地产企业执行商品住宅“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他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今后如发现有商品住宅销售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可及时拨打“12358”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