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找茬游戏恐怕很多人不陌生:两张看似一模一样的图案,其中却暗藏玄机,不仔细看发现不了细节上的差别。很多人觉得这个游戏好玩且很有意思,但是如果您在商场购物时,商家和您玩这样的游戏,不知道作为消费者您心中的滋味如何。近日,椒江区一家商场就在货架上玩起了“找茬游戏”。
两种“王朝干红”外观雷同
3月14日,椒江工商分局接群众投诉,称其在某超市买到疑似假冒的王朝干红葡萄酒,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往该超市进行检查。超市的货架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葡萄酒,最显眼的货架上摆满正在搞促销的“王朝干红”。这些“王朝干红”乍一看并无可疑之处,可是细心的执法人员一仔细比对,就发现这些“王朝干红”其实是鱼目混珠:一边是天津王朝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王朝干红葡萄酒,另一边则是天津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这两种酒外观装潢、酒瓶的形状,以及标签图案、颜色几乎一模一样,连所标价格也一样。更令人感到可气又可笑的是这两种酒几乎间隔排列,似乎让消费者来玩找茬游戏。
其中一种无法提供商标证明
即使经常喝酒的人碰到这情况,也未必能识别清楚,更何况消费者事先并不知道店家这么摆放,商家正是利用这些酒外包装惊人相似有意迷惑消费者。执法者拿着两瓶不同的“王朝”在手上仔细对比,好不容易才找出几个细微的不同,如正面标签上“王朝”的英文商标是“DYNASTY”,而“世纪王朝”英文商标则是“DINESTY”,背面标签上生产厂家不同,其他几乎一模一样。当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提供“天津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的合法手续时,商场管理人员只能提供“天津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的执照复印件以及几张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出示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而对“世纪王朝干红葡萄酒”的商标证明和包装装潢证明无法提供。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品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这家超市制造的这个“找茬游戏”,已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知情权,侵犯了“王朝酿酒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目前,椒江工商分局正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另一方面,该分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朋友在商场购买物品时,要密切关注同类商品的商标标识,多留个心眼,别被有些商场玩的“找茬游戏”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