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从本月20日起至年底,我市消防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本月底之前,消防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据悉,此次全面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设置、消防审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情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整改;火电规范使用情况等。
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按照法定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短时期内无法完成整改或存在重大困难影响整改的,各消防大队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提请政府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进行整改。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各消防大队要逐级上报,建议市政府列入2009年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