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利用住宅楼开办公司,同一个体经营户可申领多本工商营业执照……昨天,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两创一促”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为创业富民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平台,以积极培育创业主体,营造全民创业创新氛围。
《意见》主要由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减免规费收取,降低创业成本;拓展融资途径,帮扶企业创业;鼓励创新发展,支持做强做大;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服务业;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创业服务等十方面内容组成。
在降低创业门槛方面,新政策放宽了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支持各类创业者投资创业,鼓励有投资能力和管理资源的自然人兴办多个市场主体,探索一人多照从事个体经营的实现途径。放宽了经营场所的限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楼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项目外,在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确认后,准予登记注册。放宽了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作为出资。
在降低创业成本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免交登记费,自设立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管理费。对渔农村流动商贩、集贸市场自产自销农民经营户,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规费。对于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注册登记费。
在强化创业服务和信息支持等方面,推行企业年度检验申报备案制,工商部门对本市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全额缴齐、经营范围中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限制性警示的信用等级优良企业,可以确认为年检申报备案单位,申报备案单位在接受企业年检时,申报的年检材料免于审查,年检窗口当场受理并予以年检。定期发布市场主体信息,增强与大专院校和经济研究机构的合作,深度挖掘、科学编排、有效利用经济户口信息资源,定期发布市场主体报告、生存状况报告、产业集聚报告,有重点地对船舶修造业、水产品加工业、港口物流业等行业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