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1日讯
宁波的姚小姐因为一时的冲动,花了1万多元买了2台空调和1台热水器,可回到家她就后悔了,刚好看到商家说可无理由退货,于是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和商场沟通。商场核对后表示,由于姚小姐的货还没发货,可以退款,将1万多元钱返还到了她的银行卡上。
昨天,记者从宁波工商局获悉,3月15日起,天一商圈的银泰百货、第二百货、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11家大商场大卖场开始“无理由退货”活动,联合向消费者公开承诺:对于消费者在11家单位内购买的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不属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内,符合承诺的商品范围和期限内、未经使用,经检验确认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将无理由给予退货。据统计,该“无理由退货”活动实行3天,已解决消费者退货近100件,而退货的商品主要以服装为主,其中女装又占了大头。
据了解,此前杭州西湖景区400多家店铺已推出“无理由退货”,省工商局表示,今年浙江将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
有关专家认为,无理由退货是一块试金石,不但考验商家的诚信,也将考验消费者的诚信。不过也有消费者表示忧虑,虽然商家推行“无理由退货”,不过他们总会设定一些条件。记者了解到,现在不少商家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及时间、退款的方式等方面制定了各自的细则,比如制定的时间期限各有不同,银泰是15天,其他大部分卖场则为7天。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带来麻烦,有些商家还特别规定了一个退货条件:退货商品遇价格调低的,按价格调低后金额退款;遇价格调高的,按实际支付金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