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舟山市教育局向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发出了进一步规范教辅资料管理的通知,就教辅资料数量、质量、监控征订、教辅资料的资源建设作了明确规定。
教辅资料数量得到限制
通知中规定,小学各年级和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各学科在用好作业本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使用一套与教材配套的练习。初三、高三年级,在用好作业本和配套练习同时,允许各学科使用一套复习用书。小学和初中除作业本列入政府买单外,其余教辅资料款由学校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经费中列支。
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
严禁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为学生指定购买书店。鼓励教师自编练习,提高作业和练习对学生的适应性和切实性。
采用的资料要经过审定
各年级使用的学科作业本和复习用书,必须是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市中小学学科教学与质量评审专家组审定的正式出版物。各学科使用的配套练习,必须经学校审定。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将会同市教研中心、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师的需求。
各学校每学期征订的教学用书、教辅资料,必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市教育局公开举报投诉电话:2600333,接受师生和家长对教辅资料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