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网讯 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两创一促”的若干意见》,其中的“市民可利用住宅楼开办公司”掀起了轩然大波,各方面反应不一。
市工商局:住宅楼里开公司条件多多,保障居民权益
市工商局有关人员就这一政策作了进一步解释。允许市民利用住宅楼开办公司,并不意味着置居民的利益不顾。实际上,在住宅楼里开办公司受很多因素的制约:首先,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项目是不允许进驻住宅楼的;其次,在住宅楼里开公司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确认。这条政策的推出实际上是为创业富民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平台,以积极培育创业主体,营造全民创业创新氛围,促进舟山经济的发展。
网民:争论多多 喜忧参半
这个话题同样引起了舟山论坛网友的关注。网友logo说这个政策会对办公楼价格造成负面影响,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有助于提高高档住宅的价格,对新城是一大利好。
网友allan则是坚决反对,他认为小区开公司的话,进出的人就乱了很多,而且对写字楼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网友尤二狗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这一概念的界定产生了疑问:到底是隔壁邻居,还是整幢楼,甚或整个小区?不搞清这一概念,这个条件形同虚设。
住宅楼里的公司:进驻住宅楼条件太苛刻
公司等企业对“市民可利用住宅楼开办公司”政策表示欢迎,因为这可以使他们 “名正言顺”地把公司开在住宅楼。但对“在住宅楼里开公司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确认”,很多人认为这一点做不到,业主肯定是反对的,事是好事,但条件太苛刻。
采访中,有企业负责人认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租用住宅楼作为办公场所,主要是居高不下的写字楼租金,对于资金实力十分薄弱的创业者或并没有长期经营计划的公司难以承受,而那些租金相对低廉、交通便利、地段良好的居民住宅楼对于中小企业和各类办事处来说,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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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开公司各方感受不一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市民可利用住宅楼开办公司”这个政策出台以前,早就有很多公司进驻小区。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笔者进行了实地考察。
昨天,笔者来到了新桥路某一小区。这个小区从一交房就有公司进驻,发展到现在,5幢楼68家住户里竟然有10家为公司,靠街的那两幢更是被不同的公司招牌所占据,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该小区的保安透露,由于小区里面的公司多,所以进出的人也很多,他们管理起来很困难,而且公司产生的垃圾特别多,但一幢楼就只有一个垃圾桶,垃圾桶满了只有,垃圾就堆在地上了。
3楼的王先生则是被半夜的噪声折磨。楼下的店面房有一家美容院,但是美容院的职员就住在他楼上。美容院半夜3点才下班,所以每晚他总要被迫醒来一次。他认为允许在住宅楼开办公司简直是在侵占居民的生活空间。
但是小区内某公司的老板也“有冤要伸”。他说,他把公司开在小区内纯属无奈之举。“写字楼贵得要死,我们是小公司啊,哪来的那么多钱。。而且自从我们搬进小区,我们自己也很小心的,绝对没有做出扰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