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骨干教师“校用区管”,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城区教师必须有农村支教经历,对农村优秀教师予以奖励倾斜。日前,北仑区出台四大举措以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骨干教师“校用区管”
今年,北仑将加大区域内教师的统筹力度,实行骨干教师“校用区管”的教师管理体制。每年有计划地向农村学校尤其是相对偏远的学校充实优质师资,力争通过三年的调整期,消除农村学校中无音、体、美、劳、计算机专任教师和无区学科骨干教师现象,努力使90%以上的学科都有在编骨干教师的引领。
同时成立区骨干教师讲师团,每位讲师团成员开展送教活动每年不少于20个课时。继续实施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跨校带徒活动,在选拔的学员中,相对偏远学校的教师应占15%以上。在学校层面上,该区将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农村教师外出进修,尤其是相对偏远的学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一轮专任教师短期外出进修学习任务。
城乡对口帮扶捆绑发展
该区将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从2008年起一至两所城区学校(含中心城镇学校)与相对偏远的一所农村学校(包括外来工子女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支援学校每年要选派1-2名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到受援学校支教。对口受援学校则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教师到结对学校跟岗教学。结对学校之间将广泛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相互开放课堂,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挥城区学校优质教师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城区教师必须有农村任教经历
从今年9月开始,凡在北仑城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如无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必须到农村学校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任教3年以上(相对偏远学校任教2年),其编制仍保留在原学校,期满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回原校工作。2006年以后新招聘或外地调入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学校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安排在城区工作的,最多只能在城区学校工作5年,5年后带编制到农村学校工作;设定农村学校教师调入城区工作限制条件,原则上要求必须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继续实行支教工作与教师的职称晋升相挂钩。
农村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倾斜
该区将设立“农村优秀教师奖励资金”,对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的优秀教师和表现突出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各类先进评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骨干教师选拔工作中予以倾斜。同时,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的基础上,对山区海岛及完小这类学校获得区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教师的, “一次性奖金”和科研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0%,首次安排在这类学校的新招聘教师,第一年即执行定级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