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至今温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卢晓明还记得,办理原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彭某一案时,他正在北京培训。当时他接到电话,大家正左右为难,在口供不足的情况下,是否对彭某采取刑拘?
卢晓明急飞杭州,与局长游康华碰头后,商量了很久,拍板决定前的那几个小时,大家手中的香烟,一根接一根,没有间断过。
“拿出你们的勇气和智慧,该冲就要冲出去。”卢晓明说,正是领导这句话,让他们下定决心,先把彭某刑拘,进而完善证据。
结果证明,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不仅查出彭某充当走私团伙“内鬼”的事实,还牵出一起海关缉私人员和税务干部渎职窝串案。
原温州市土地局局长陈某落马,原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副县级干部黄某失足……一批渎职干部的落马,与温州反渎局不停的“较真”不无关系。
近3年来,他们共立案各类渎职案件20件,查处3名县处级干部渎职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前不久,温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的荣誉称号。
他们凭什么拿这个“十佳”
渎职不理,侵权不管,会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会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反渎人员口中的“业绩”,背后往往牵涉到各级官员。
卢晓明这样表述:“每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案子办不下去,办案人员将面临巨大压力。我们审讯的对象,社会影响大,活动能力强……”
去年,温州反渎局共办理案件13起,“数量上相当于杭州、宁波两地反渎案件之和。”游康华说。
不仅立案数量领先,他们办理的案件,很多都曾激起千层浪。
去年,温州市区江滨路环城段117户人家,控诉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擅自将用于拆迁安置的营业房,出售给某公司作为商业用房。
反渎局历经3个月的调查、取证,发现该路段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林某,多次收取他人好处,擅自以6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原本用于安置的房子出售。现该案尚在审理中。
1997年7月,温州市政府决定将市区车站大道10多亩地块,以每亩122万元价格,出让给温州市某城市开发公司。该公司支付了50万元保证金。
陈某当年9月底接任温州市土地局局长、党组书记之职。当年10月中旬,一家私营的房开公司,以上述城市开发公司子公司的名义,申请变更车站大道地块性质。
陈某在明知两公司性质不同的情况下,不顾经办人员反对,也没向政府呈报,执意将该地块功能变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陈某因滥用职权被立案查处。今年2月,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提前介入重大事件相关的渎职调查
“温州最近重大责任事故比较多,我们都主动参与了调查。”游康华说。
去年12月12日,温州人民路温富大厦突发大火,烧死21人。火灾还在扑救,反渎局工作人员已主动赶赴现场。“主要是到现场挖一挖,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有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游康华说。
经过一段时间调查,这场火灾背后的问题已初露端倪。
反渎局还专门安排人员每天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上,寻找热点问题背后的可疑点。
温州检察院分管反渎局的副检察长谢向理说,反渎局“业绩”突出,主要还是来自反渎人员的工作态度,他们不是遇到举报才出动,问题很明显了才去关注,而是发现“苗头”就探查,主动去找“麻烦”深挖。这也是他们的立案数,连续5年都位列全省第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