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临海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我哥的受伤害赔偿费问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现在法院判下来了,4万多元的赔偿费终于有了着落……”日前,临海括苍镇车口溪村村民汪中富拿着临海市法院的判决书,来到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2月,汪中富的哥哥汪中林与包工头毕某口头约定,从事立水泥电线杆的工作,日工资50元。在一次施工过程中,因电线杆倾倒,造成汪中林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经司法鉴定为九级残疾。受伤后,该包工头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后,就不再支付各项费用了。本来生活就很困难的汪中林,没想到打工不成反落下残疾,多次向毕某讨要医药费和伤残赔偿费,都遭到拒绝。
无奈的汪中林,在别人的介绍下,和弟弟汪中富一起于2007年7月初来到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律师方言兵听汪中林的陈述后,非常同情汪中林的遭遇,立即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运用法律武器帮助汪中林讨回公道。
第二天,方言兵为汪中林起草诉状,将包工头毕某和发包方临海某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2008年1月6日,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法院判定由包工头毕某赔偿给汪中林的经济损失63833.72元,发包方临海某工程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像汪中林一样,法律援助制度为许多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这项制度的实施让许多被困难困扰而感到无助、无奈的人享受到了法律阳光的普照。”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卢端杰说,根据临海市困难职工及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从2006年10月开始发放了首批800份法律援助卡,大大方便了持卡群众中办法律援助事项。2007年5月开始建立专职律师值班咨询制度,把每周五作为“律师咨询服务日”,聘请一名专职律师到中心窗口值班,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专家门诊”。
据了解,临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3件,“12348”指挥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5875个,接待群众来访6778人次,分流解决纠纷337起。相继成立了临海市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临海市职工援助工作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中心与有关部门、团体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2007年6月,又在杜桥镇专门成立了“外来人口维权服务站”,摸索出一条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