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昨天,记者从镜湖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刑侦大队破获一以“丢钱包”为诱饵的系列诈骗抢劫案,7名重庆籍犯罪嫌疑人落网。随着案件审讯的深入,民警碰到了棘手的问题:嫌犯交代作案40多起,有一半多无人报案。为此,警方希望事主能与警方取得联系。
1月8日下午,来自诸暨的蒋女士到镜湖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遇到一伙骗子。骗局被她识破后,3名男子竟挟持她,并抢走3万多元现金。原来,当天早上,蒋女士在104国道高桥公交站台候车时,一名男子突然凑到蒋女士面前,从地上捡起一只皮包,称愿意和蒋女士“分钱”。这时,另一名自称失主的男子走来,要求蒋女士掏出钱包让其检查。“检查是假,诈骗为真”,蒋女士识破这骗子的伎俩后,3名男子便将其控制在一辆轿车内,胁迫其交出钱财。得手后,3名歹徒将车开到了诸暨山区,放下了蒋女士。
接到报案后,警方随即成立专案小组。“两三人一伙”、“作案时都驾驶一辆车”、“都在车站下手”,办案民警发现,市区、绍兴县、诸暨市等地都发生过类似案件,决定并案侦查。
1月30日和3月12日,镜湖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后,展开了两次抓捕行动,在柯桥华墟村出租房抓获了刘某、姚某、毛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两辆作案轿车。7名嫌犯很快交代了他们的犯罪事实。从去年8月开始,他们在104国道、绍大线、北复线、市区环城路沿途寻找目标,伺机实施诈骗。
在绍兴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几名犯罪嫌疑人。“‘贪小’的人是我们的目标。”一名嫌犯说,“贪小”的人很容易分辨,如果对方对他们“丢钱包”的把戏一点儿也不理睬,他们自然不会采取下一步行动;如果对方一副很“关心”钱包的样子,他就已经中计。
“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24岁的嫌犯谭某介绍,他们以先丢钱包为诱饵,佯装与“目击者”分钱,然后,另一人再上前称物品为其所有要求检查,并采用调包、威胁等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如果中途被识破,他们就会采取抢劫的方式。
记者了解到,7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作案有40多起,警方将此与报案数作比较,却发现一半多至今无人报案。“有的受骗数额较小就不报了,有的担心‘贪小’上当去报警有失面子。”办案民警分析其中原因,但受害者被侵害不报警的行为,不仅会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而且给公安部门进一步侦破带来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