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记者从温州市人事局获悉,一名参加公务员面试的考生雇“枪手”代考而被监管人员当场查出。作弊的代考者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天,作弊的原考生被5年内取消参加公务员考试资格。
今年3月22日,温州市进行2008年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场设在瑞安市等6个考点。在瑞安市国际大酒店考场中,工作人员检查考生的准考证时,发现参加面试的“陈某”贴有照片的准考证有疑点,照片上没有钢印,而在照片外围有残缺的钢。
在考务室,工作人员当场对“陈某”进行询问,“陈某”三缄其口。为稳妥起见,工作人员先让“陈某”按正常程序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和警方进行详细调查,发现“陈某”的身份证是伪造的,他的照片与原考生陈某也不符,原来“陈某”用自己的照片替换了陈某的照片。经调查,这名“陈某”姓汤,系北京某高校研究生,是代考的“枪手”。真正的考生陈某永嘉籍,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他报考瑞安市公安局法律专业的职位。此前他已参加笔试,成绩排名第二。
根据调查结果,温州市警方和人事部门针对汤某违法伪造身份证和陈某雇“枪手”的作弊行为,分别对两名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理。
温州市人事局陈玉多副局长对记者说,温州市在历年的公务员考试中,道道环节把关很严。每次考试的考官要在600名考官中抽签选出,而且实行地域、单位、个人“三回避”,即考官的工作所在地、工作部门和亲属关系与考生“三分离”。考生的面试、面试顺序号和一号考生抽一号考官实行“三抽签”,形成考官不能选择面试对象、考生随机选择考官的公平、公开、公正机制。今年还增加用金属测试仪检测考生的通讯工具。她称,前几年公务员考试在笔试环节中偶尔有雇“枪手”的情况发生,但都被及时发现处理,像这次在面试环节中出现作弊是首次发现,这种作弊风险性很大,很容易被发现,作弊者抱有很大的冒险、侥幸心理。这也给我们敲了警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