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监督”让执法更“阳光”
浙江在线杭州3月27日讯(通讯员 吴松 魏方帆) 3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正式聘请53名各界人士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第四届特邀执法监督员,并邀请了部分代表座谈,向他们颁发了聘任书和特邀执法监督证。
“通过在外部形成有序的刚性监督,使全省交警的执法更加公平公正、服务群众更加到位”,在聘任仪式暨特邀执法监督员代表座谈会上,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对新一届特邀执法监督员提出了恳切的要求和期盼。
执法监督员制度作为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外部监督的有益途径,从2000年起,省公安厅交管局就积极探索并实施这项制度,通过在外部形成有序的刚性监督,督促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安交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