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市教育局召开2008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作出部署。一个与以往政策不同的是,在直属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的非鹿城区户口温籍考生,今年全部在就读学校报名考试。
据悉,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高中招生报名对象主要有3类:一是户口在鹿城区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鹿城区户口必须于2008年5月31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高中招生的非鹿城区户口学生。二是在市局直属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并且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编制学号的非鹿城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鹿城区从事地质勘探、桥梁或国家企业流动性较大的野外工作的学生;办理《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我市引进高级人才子女。这类考生报名应分别持有父母工作单位与批准其父母调入部门证明,申请照顾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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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凡已在鹿城区就读的非鹿城区户口的考生,除师范类外,其他高中段学校均可报考,被普通高中录取入学时统一按有关部门规定需交择校费。其中,温州中学、温州二中等省一类重点高中的择校费为4万,普通高中的择校费为3万。
凡户籍在鹿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在市局直属中学或鹿城区中学就读并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编制学号的非鹿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4月1日至2日直接向所在学校报名。(记者 叶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