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温州全市去年对名人、富人高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突破33例,其中最高征收个案是乐清市征收的101万元(曾作报道)。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即占用了社会资源,作为一种补偿,超生者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据悉,我市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近年来突出以名人、富人为重点征收对象。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由于社会抚养费是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来征收,这几年,我市出现了到周边城市或地区超生的现象。为此,市有关部门去年加大了这方面的查处力度,共取消了20例“异地低额征收”案件,均予以了重新足额征收。
今年我市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协调指导小组,征收重点是抓“两头”:继续实行对名人、富人社会抚养费的高额征收,再行突破一批典型高额据实征收案件;同时将继续加大对“异地低额征收”案件的查处力度。
此外,我市去年共查处22例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案例,涉案39人,其中判刑2人、刑事拘留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