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人事工作会议传出一条消息,从今年开始,该市将在全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使公务员队伍能上也能下、能进也能出,真正“流动”起来。据悉,被聘任的公务员薪酬将是一般公务员的数倍。 (今日早报3月30日报道)
其实,自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中就明确写明,聘任制公务员是公务员的类别之一;甚至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更早的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按说不该算个新鲜事,但不管是去年11月人事部在深圳和上海浦东开展全国试点,还是这次温州市在浙江省的率先试行,都形成了热门新闻——我们从之前十几年“只听雷声,不见落雨”的旧印象里脱离出来,应该也必须对这一变化非常关注——公务员聘任制的落地实施,真的看上去很美。
“公务员聘任制”的核心看似是“聘任”一词,然而并非如此。现行的公务员招考制度“逢进必考”已经解决了公务员“进”的问题,“出”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正是因为有进无出,能上不能下,才造成了今天这支臃肿的公务员队伍。而要达到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必须要精简机构,清除公务员队伍中因人设岗、一岗多人、一事多管、相互推委等现象,那么刀子势必要落到“个人”、“各岗”的头上。所以,要使公务员队伍真正“流动”起来,“公务员聘任制”的核心并非是人事“进口”的“聘任”而该是使人事如何能“出”得去。
如何解决好“出”的问题,其实这几次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或试行根本没有真正触及。这几次“公务员聘任制”都只是根据需要或高姿态的拿出一些岗位来体现聘任制度实行,并非在公务员队伍全员实行,离真正意义的“公务员聘任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甚至可以认定是伪“公务员聘任制”。因为,从表面上看似用实行“考核”来解决“出”的问题,任期结束之后以考核成绩来决定是否续聘,成绩不佳者辞。然而,这只是在新设岗位的新举措,并未触及旧有诸多岗位的臃肿问题,根本解决不了整个公务员体制“出”的问题。况且温州聘任制公务员任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的“奖励”是变“聘任”为“委任”——又是一个“铁饭碗”!还是没有解决“出”的本质问题!另外,新岗位新聘任、高薪酬,无疑继续加大了行政成本,只是以华丽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脚法在财政压力上又多踩了一脚而已。
公务员聘任制不能只作为现行公务员体制下的一个副产品出现,也不能只是公务员体制所快挎带的一个美丽的“皮包”。如果总是拿出来部分岗位与整个公务员体制平行运用聘任、合同、续约、解聘这些表面的东西,实际上根本无法也不能形成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充其量只是一个形式主义的“临时工”制度。你这边该聘任的聘任,而那边该考任的考任该委任的委任,虽然可以打破单一的用人方式,也可以拓宽选人的渠道,但最终,却只使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机构更庞大,结构更繁杂,人才也并不能真正“流动”起来!
尽管我们对公务员聘任制寄予“人事制度破冰”、“打碎公务员的铁饭碗”等“厚望”,但因为长期以来关于公务员“铁饭碗”甚至“金饭碗”的印象早就在公众心目中根深蒂固;而要用现在这几个试行试点的“公务员聘任制”震动“公务员终身制”的核心神经甚至改变整个公务员体制,仍有诸多制度难题需要破解,任重而道远。今年两会上有两个信息值得关注,一是国家公务员局的组建,希望能促进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的体制改革;二是今后两年将继续完善《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其中就包括公务员聘任制等项,希望能真正体现“聘任”本义,实现体制改革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