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今天起,我市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开始调整,于6月1日起执行。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调整实行“控高保低”政策。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我市公布的200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工资基数低于2008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在本次调整中提高缴存工资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不超过200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工资基数上限按不超过200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