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厂内机器声隆隆作响,一枚枚贝壳雕刻的工艺品正在生产线上加工……前几天,当嘉善县工商局魏塘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走进位于该镇城西村的一家纽扣加工厂时,竟然看到了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的工艺品,而该厂家生产这些工艺品并没有得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知道市场上福娃工艺品非常好卖,就萌生了这个想法,谁知道这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啊!”面对处罚,当事人俞某一脸的“无辜”。
当天,工商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去魏塘镇城西村一家纽扣加工厂进行检查,结果在生产线上发现了9000枚福娃工艺品的半成品,还有雕刻着福娃的工艺品模具40套(200只)。“纽扣厂没有在工商部门领取执照,属于无照经营;生产的产品有福娃标志,但没有经过奥林匹克权利人的许可,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工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了所有的福娃工艺品和雕刻模具,同时还对其进行了罚款。
据了解,该工厂是今年3月2日起从事福娃工艺品制作的,至工商部门查获日,工艺品还没有进入销售环节。工商部门表示,针对这起案件,他们还将进一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