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把政策法规讲到百姓心坎上,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当地。去年初,瑞安司法局推行化解矛盾纠纷上门服务的“流动调解庭”新模式以来,效果显著。据统计,一年来,该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摸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59件,调解成功率达99.5%。
流动调解庭主要由基层司法所、乡镇综治办、村(居)等三大调解员组成,同时可根据案情需要,邀请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参与相关案件的调处工作。在流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要做好记录,到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对两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疏导,一般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调结。对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司法局召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制定调解方案。对一些确实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采取诉讼途径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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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瑞安积极探索建立把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长效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向法院、公安延伸。一方面把民调工作与法院的诉前调解结合起来,由调委会与法院协商约定,把属于办事处范围的民事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案情简单适合非诉调解的案件,由法院出示手续移交给调委会调解,尽量息诉止纷。另一方面把民调工作与公安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结合起来,主动介入治安纠纷和因治安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调解。(周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