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邹宁浩 丁涛)3月30日,一名20多岁的女子在永康市求德路87号一幢民房的三楼欲跳楼轻生。经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近3个小时的努力,该名女子被成功解救。
事故发生在当天凌晨,只见这名女子站在三楼窗台边缘,身体的大部分悬在空中,一边哭泣一边在打电话,情绪十分激动。消防队赶到后立即在一楼地面选取最佳救援位置打开救生气垫,并协助民警与该女子进行交谈,以稳住其情绪。可该女子见消防队员铺设好气垫后,情绪更加激动,开始往外丢杂物,要求消防队员将救生气垫撤离,并用打火机点燃了手中的衣服准备往救生气垫上扔,以阻碍消防官兵的救援,情况万分危急。
见该女子丝毫没有妥协的迹象,消防官兵改变了营救策略,决定由一名消防队员利用救生腰带和安全绳从四楼窗台直接进入该女子房内,将其“制伏”后打开房门。可当消防队员采取行动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进入房内的消防战士迟迟没有打开房门,屋内却依稀传出该女子“不许靠近,再靠近就……”的尖叫声。原来,该女子见有人进入房内,就拿起玻璃碎片抵住自己的脖子,威胁消防队员不许靠近。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见屋内的消防战士与女子交谈半个多小时仍没有结果,经与民警协商,消防队员决定将房门拆掉,由民警进入房内处置。两名民警迅速入内,按住该女子的双手,将玻璃碎片夺下,并将女子带上了警车。
据了解,该女子是由于白天跟男友吵架后一时想不开而采取这种极端行为的,直至事故处理完毕,该女子的男友一直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