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38年前自作主张,以260元的价格将祖上留下来的房子卖了,家住杭州上城区的韩老太没想到多年后自己会被买主告上法院,并被判赔偿当初卖价的500多倍。
韩老太今年74岁。卖房子的事发生在1970年。在一份韩老太盖章的售房协议中提到,韩老太的卖房原因是生活困难,房屋破旧,而且无力维修,因此愿意以260元的价格,将位于上城区刮浆坊的房子卖给陈老太。
协议签订后,买房人陈老太马上入住。到了1985年,陈老太多次找到韩老太要求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一直未能如愿。
直到去年,陈老太偶然得知,在2003年韩老太的妹妹又一次将房子卖给了他人,并且第二个买者已经取得了产权证。
原来,涉案的房产继承人有10个,而当初遗产继续分配时,并没有明确房产到底由谁继承。
虽然庭审过程中,韩老太辩解说自己不识字,当初不知道卖房协议的内容就糊里糊涂地盖了章,而且她不是卖房,只是向对方借了260元钱,房子只是让租。
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韩老太的说法并不能成立,因为第一位买主在协议签订后入住,一直到现在,期间韩老太都没提出异议。经过估价,涉案的房产现在的价格为14.76万元。
法院判令韩老太赔偿第一位买主14.76万元,加上案件的受理费、鉴定费和执行费,韩老太的赔偿数额超过15万元,而这已是当初售价的50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