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7日讯
临安市某街道一村民胡某于2005年5月、8月先后两次向该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村党支部书记万某的经济问题,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在向信访人当面反馈后,胡某当时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但过了一段时间,胡某又增加了部分内容,且越级向杭州市纪委写信。为及时调查胡某反映的情况,显示调查处理结果的公正性,临安市纪委、该街道纪工委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邀请胡某及其他群众代表一起,对信访反映的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核实,并召集信访当事人进行答辩和质询,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通过信访公开办理,该村至今未发生重复、越级信访。这正是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信访举报工作总是披着神秘的面纱,信访举报人担心举报后“官官相护”、不了了之,甚至遭到打击报复;被举报人担心“八毛邮票整死人”,受到莫名诬告。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接受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被纪检监察机关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自市纪委去年出台《杭州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施意见》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信访举报总体呈现出“六个下降”的喜人局面:与2006年同比,信访总量下降8.1%,检举控告类信访下降14.5%,申诉类信访下降10.2%,农村信访下降4.6%,集体信访下降28.6%,重复信访下降6.6%。
营造便捷通道:让群众明白“如何信访”
建德市的陈先生通过当地纪委工作人员的“上门”接访,很快解决了一起他不知如何“上访”的信访件,让他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方式竖起了大拇指,并由衷地赞叹:“纪委办理信访这么便捷、高效,真是没想到啊!”
营造便捷畅通高效的信访渠道,正是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工作的基础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利用“上网”、“上墙”、“上报”、“上台”、“上册”、“上门”等“六上”途径,将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举报电话、网址、领导接待日等进行公开,对一个时期信访举报受理的重点向社会公布,从而使群众明白如何信访,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7年,全市乡镇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有344家单位设置了信访举报公开栏,有425家单位运用媒体、网络进行公开,印发信访举报宣传小册子14万余册,并推行信访工作进乡村、进社区和下访入户接待等方式,群众深切地感到原来“信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向信访当事人公开政策法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等……
群众参与调查:信访工作透明度提高了
去年年底,余杭区纪委接到村民曾某反映镇拆违办主任黄某在审批村民建房过程中工作失职、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区纪委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曾某反映的问题失实。对于区纪委反馈的结果,曾某表示不服,认为调查结果不准确。为消除曾某的疑问,余杭区纪委专门召集镇拆违办、信访办、土地管理所、村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曾某一起,举行了信访公开办理听证会。经多方协商、沟通,终于澄清了事实,消除了误解,曾某对区纪委的办事结果表示满意和支持。
这种双向互动的方式,让信访人直接参与到信访调查中来,促进了信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规范信访受理、案件调查和结果反馈等重要环节,我市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还相继出台并实施了《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实名举报受理通知书》、《实名举报办理情况反馈单》、《吸收信访人参与信访调查制度》等配套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信访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信访人“放心举报”。
注重实际效果:疑难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我市纪检监察部门还把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向基层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坚持谁承办谁公开。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选择了若干个点进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试点,实行一乡镇、一街道、一部门区别对待,注重实际效果。如富阳市常绿镇纪委针对部分农村“两委会”干部关系紧张、村干部一度互相举报等难题,推行了群众对村级干部信任度公开测评制,使这个信访大镇信访量大为减少。桐庐县旧县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就群众对信访调查反馈后仍不满意的,成立信访举报会审领导小组,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会审,并约见群众,当场解答所提出的疑问,使群众真正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市乡镇以上纪检监察部门吸收信访人参与有关信访事项调查354件次,接受信访问题咨询954件次,在公开调查结果中,运用公开答复1019件次,召开现场质询会、进行通报和张榜公开等形式222件次, 69个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得到解决。(为保护信访当事人,文中所涉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