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为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近日,杭州市下发《关于对市区困难群众预发2008年第二季度价格补贴的通知》。
补贴对象为截至2008年4月5日在册的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低保、困难家庭,补助标准为城镇低保、困难家庭每人135元、农村低保家庭每人90元。价格补贴由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4月15日前发放到位。这是继一季度后今年我市发放的第二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
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将结合当地实际发放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