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几天前,乐清市大荆镇小横浦村海瓜子养殖户陈昌宏把自建房抵押给该市农村合作银行,贷到1.8万元,有足够的资金继续扩大养殖面积。这得益于乐清农合行的一项金融创新。这项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的创新业务,盘活了农村固定资产,激发了农民创业热情。
如今在乐清市,原本的“农民房”,可以再次变现为资金,回流到农民手中,为他们创业致富“输血”。自2006年以来,该市已有3452户农民把自家宅基地上的“农民房”抵押给农村合作银行,再把获得的贷款投入到生产中。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末,该行此类贷款余额累计已达6.23亿元,有力支持了当地农民创业。这一举措也获得了浙江银监局的肯定。
推荐阅读
据今年第一季度统计,乐清传统农户贷款形式中,只有抵押贷款余额实现增长,涨幅在3%以上。而在抵押贷款中,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业务已经占到44%,六成以上的农民用这笔贷款投入农业生产。就像陈昌宏一样,他贷到款后,主要用于租用海涂和购买种苗。他说,是房子抵押后得到的贷款支持他发展起养殖。如今,他的养殖面积已经比当初扩大了一倍。
不仅仅是农业,在工商业发达的该市柳市镇,经营铜材生意的陈国孟把自家宅基地上的190多平方米自建房抵押给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利用获得的资金进行周转,原先的小本生意逐渐做得有声有色。如今,随着城镇的发展,房子的抵押价值越来越高,他手头的周转资金也一年比一年充裕。
原先,该市农民住着房子却不能利用起来创业或扩大生产,房子成了“凝固的资产”。而民间借贷利息和风险的“双高”,让很多农民望而却步。如今,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完善整套集体土地农民自建房抵押贷款业务程序,使农户房子只要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经过审批后,就能贷到一定数量的资金。
在乐清农村合作银行,至今此类贷款不良率仅为0.96%,低于该行整体贷款不良率。这说明依靠“农民房”抵押贷款的资金,大多数农民能走上创业创收的道路,有能力偿还贷款,是一项“双赢”的业务。(张睿 李敏 育桐 陈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