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了应对当前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物价部门推出了20项价格惠民行动。这其中,教育、医疗、房价将成为主攻“阵地”。
今年2月1日起,《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2月下旬至3月中旬,物价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两轮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能按照要求制作 《商品房销售标价牌》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对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标价牌虽已制作完毕,却藏着掖着,放置在角落里或悬挂在后台,消费者不留意根本无法找到;二是《价目表》填写不规范,“房屋总价”一项未将“管道煤气”和“物业维修基金”等代收费用合计其中;三是有些开发商仍然使用不规范广告用语,不少常见的“广告用语”包括“起价”“均价”“实价”“特价”“暂定价”等,大多存在欺诈或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在此次价格惠民行动中,物价部门推出了两项行动直指房价:一是按照《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和中介交易价格行为,杜绝价外加价、价外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成本监审,合理确定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
医疗方面,物价部门将推出三项惠民行动:一是全面执行省物价局关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减轻患者负担;二是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用耗材采购招标工作,采取最高限价的办法,降低医用耗材的价格;三是实行“门诊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在教育方面,一是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同时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对符合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符合就学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二是对民办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收费进行清理,加强成本监审,合理确定生均培养成本。同时严格控制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
此外,物价部门还将推出一系列价格惠民行动,包括严格控制涨价项目出台,今年除国家和省部署调价项目和资源环境价格外,从严控制市、县区其他价格调整项目的出台,如确需调整价格必须按程序严格报批;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在调整水、电、气、公交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时,建议同步出台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优惠或补贴措施;切实解决小岛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偏高的问题,重点解决东极、秀山、长白、佛渡等外岛的同网同价;规范小区物业、停车场收费项目和标准;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规范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