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凡是海宁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驾驶公车者,除了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被处理外,还将与个人收入挂钩:每查实一次扣减年度考核奖金的10%,如一年查获10次,则年终奖金泡汤。
海宁市对党政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抓得较早,也抓得很实。为杜绝党政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违规驾驶公车现象,海宁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决定出台更加严格的规定:机关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必须报批,建立备案制度,严格纪律要求;凡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的党政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实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