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章桦,3年前热播纪录片《姐妹》的主人公,知名纪录片导演,昨天再次成为镜头的焦点。
不过这一次,她是坐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原告则是12岁的小女孩小霜(化名)和她的法定代理人、妈妈朱冬英。
2006年8月,朱冬英一家因多年为女儿看病负债累累,求助章桦,并在章的帮助下募得企业捐款10万元。章桦是这笔捐助的监管人。
在花掉其中一万元之后,朱冬英要求章桦把剩余的钱汇给朱家,而章坚持说受捐助企业所托,钱只能用于小霜看病所需,只能打到医院账号上,不能直接汇给朱。
朱冬英认为章桦不肯拿出9万元钱,是骗子,于今年1月一纸诉状,将章桦告上法庭。
缘由
患病女孩获10万元捐款
小霜是个不幸的孩子。
3岁时,父母无意中发现小霜的左腿膝盖以下部分开始肿大,后来被确诊为先天性血管瘤。一家人四处求医,小霜的病始终没有得到根治,倒是欠下一身债。2006年7月,小霜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朱冬英夫妇开始寻找一切能找的帮助。
就在同年8月,章桦回衢州老家探亲。
三年前因为纪录片《姐妹》热播,作为主人公的章桦一夜成名,此后她开始自己拍纪录片,并参与一些慈善活动。朱冬英为孩子治病,慕名而来,向章桦求助。
章桦回忆道,第一次见到小霜是在学校操场上。她问小霜:“能告诉阿姨你长大后的理想吗?”
小霜当时含着眼泪对她说:“阿姨,我长大了想当医生。是因为我的这只脚,我想当医生可以救治更多的人!”
“听了她的这番话心里很感动,我决定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这个孩子。”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章桦自然地想到了募集善款。
几经努力之后,2006年11月,章桦在深圳找到了一家愿意帮助小霜的企业。
2007年1月25日,捐助企业和受助人代表朱冬英协定,捐助企业通过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定向捐助小霜10万元,由章桦作为捐款监管人。
善款管理权之争引出官司
问题就是这时候产生的。
“章桦说这笔钱要先放在她那里,由她来保管,医院账户上的钱用完了再打进去。”朱冬英同意了,她说当时没多想。
2007年1月,在章桦的陪同下,小霜住进了北京宣武医院,开始接受治疗。
经过全面检查后,主治医生、北京宣武医院血管外科教授谷永泉告诉章桦及朱冬英一家,小霜得的是“先天性骨血管发育畸形”,目前还没法根治。谷永泉建议保守治疗,先保住她的生命。
大约一个星期后,章桦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说朱冬英已带着小霜出院了,原因是朱冬英认为保守治疗意义不大,决定放弃在北京宣武医院的治疗。
随后,章桦接到了朱冬英的电话,她提出希望章桦将剩下的9万元善款交给她,她要带女儿在离家近的上海进行治疗。
“小霜转院没问题,但是要把钱直接给朱冬英个人,我没这个权利。”章桦说,作为善款的监管人,她有责任监督这笔钱的使用,并向企业上缴证明,所以她不能将钱直接给朱冬英。“她对很多媒体说我是骗子,想骗善款。我也不只帮助一个孩子,不能因为他们是老乡而坏了规矩。要是直接把钱给她,以后没法再组织捐助了。谁还相信我啊。”
可朱冬英并不这么想。她认为,章桦没有权利支配剩余的9万元钱。今年2月24日,朱冬英一纸诉状把章桦告上了法庭。
庭审
争执不下被告人拒绝调解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原告代理人朱冬英坚持认为,10万元是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赠与原告的,理应归原告所有。被告以保管为名拒不返还原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作为被告的章桦则向法院提供证据表明,2007年1月25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人、朱冬英和作为捐款监管人的章桦签署的协议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捐助用途为小霜在北京宣武医院的医疗救助。协议第三条中规定:由章桦女士负责监督管理此项资金的使用。协议第五条中规定:甲方(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有权监督乙方对捐助款的用途和使用情况。
章桦还出示了捐助企业的捐助说明,提出捐款只能用于小霜在北京宣武医院的治疗费用,并要求章桦监督此款项的使用,支出必须要有相关发票,并定期向企业党委汇报情况。
庭审过程激烈,双方发生数次争吵,休庭时还发生了争执。
尽管章桦一直戴着墨镜,但无法掩饰其激动情绪,在争吵中她大叫“好心没好报”。
对于案件本身,当庭法官认为属民事案件,意欲调解,但在征得原告朱冬英同意后,却被被告章桦断然拒绝。
“要还我一个清白。”章桦说,“要这么不明不白的,以后谁还敢再做好事啊。”
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决定择日再审。
女孩坐在轮椅上静听双方争吵
这一事件在衢州早已传开。支持朱冬英一家的大骂章桦是骗子,而相信章桦的则认为朱冬英“没良心”,章桦“好心没好报”。
昨天的这场官司引来近20家媒体的关注。在法庭的旁听席上,记者只能通过摄像机之间的空隙才能看到法官、原被告及代理人。
这样的场景,在这个小城区十分罕见。
在原告席边,记者还看到了一张可爱、漂亮的小脸蛋。那就是小霜。
尽管大人们争执不下,但坐在轮椅上的小霜,一直静静听着自己的妈妈和对面被告席上曾经帮助过她、跟她无比亲热的章桦阿姨争论,一句话也没说。
庭审中间,她还被大人们带到门外,暂时退席。
因为,举证时出示的证据中有一段医生的话,证明小霜的病目前没法根治,她的生命也许只剩三五年时间。大家都不忍心让一个孩子听这么残酷的、关于自己生命的判决。
谈到小霜,不只作为母亲的朱冬英伤心,被告章桦也很怜惜。她在法庭宣布休庭后对记者说,“这是一个悲剧,无论法庭宣判结果如何,都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因为,官司无论输赢,都不能阻止小霜的生命渐渐消逝。血管瘤已经从小霜的大腿扩散到臀部了。
纵深
专家期待完善慈善立法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折射出了近年来慈善行为中的一个常见问题:慈善捐款谁来用?怎么用?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一名负责人说,虽然我国有一些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如《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等,但不够系统。这些法律法规中不乏有针对性的条款规定,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缺乏对慈善行为、捐款用途、捐款使用方式以及行善者、受助人的责权关系的明确的法律界定,而民间慈善行为又往往操作不够规范,纠纷时有发生。
“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法》,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以‘赠与’的法律关系来界定双方的行为。”这名负责人说,“这也是章桦本是好心帮忙却成了被告的原因,中间人因监管善款不力被起诉,受助者由于未履行受助条件被迫对簿公堂。近些年,类似的慈善纠纷屡见不鲜。”
“制度化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我国应该借鉴欧美慈善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慈善法,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以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这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