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0日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制定公布我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增长上线为18%、下线为5%。我省企业可参考所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但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4月14日《住杭邮报》
2008年4月11日《住杭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