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
“明妹小区”、“平民英雄小区”、“和谐小区”……昨天中午,台州市椒江区城市之光小区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和小区物业公司领导再次聚在一起,商量怎么把郑学明、余妹兰两位感动人物的事迹,体现在小区的新名字里。
业委会副主任杨启杰告诉记者,他们做了一个初步调查,重新命名是小区大部分业主的意思,也是件严肃的事。他们会先拟定几个方案,发给1150户业主征求意见,选定一个,上报有关部门后,再举行挂牌仪式。
一小区出了两位感动人物
两年时间里,城市之光小区先后出现了两位感动台州的人物,一位是被台州市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小区保安郑学明。
今年3月20日下午,一名年轻女子站在小区2号楼14米高的空调机旁想跳楼。小区保安队长郑学明听到消息后,立即赶往现场。
没想到,郑学明刚赶到,情绪激动的女子就一头从楼上跳了下来。郑学明来不及做其他反应,冲了上去,一把接住女子。
跳楼女子得救了,郑学明却被巨大的冲击力砸成重伤,当场昏倒,造成颈椎骨折、左枕骨骨折。
郑学明的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很多人被他那种朴实的救人使命感所震撼,纷纷向他表达了敬意。
另一位是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台州”人物、小区居民余妹兰。1998年,21岁的云南独龙族姑娘余妹兰,与同住该小区的青年许吉恋爱。
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的幸福时光仅仅维持了一个多月。许吉因小脑萎缩,逐渐变成一个生活不能自理、需要24小时贴身照顾的“大婴儿”,不会说话也不会走路,更别说表达自己的感情了。
但多情善良的余妹兰却选择留在许吉身边照顾他,两人开始了漫长的爱情苦旅。
余妹兰说的一句话更是感动了众人:“我们没有结婚,我随时可以离开,但我永远不会。”
居民用善举回报英雄
短短两年,小区里接连出了两位感动台州的人物,很多居民都觉得很自豪,出去说自己住在城市之光小区都好像很有面子。
同时,小区居民的善举也让英雄感动。郑学明住院期间,小区居民自发捐款2.44万元,并帮郑学明的妻子和女儿落实了工作。
4月11日,郑学明康复出院后,居民们又再次筹款3.8万元,帮助郑学明一次性缴纳生活保障金,让他到60岁能每月享受330元生活费。
小区居民陈华清是一家机械公司的总经理,他一直在牵头帮助两位感动人物,但总觉得仅仅在经济上提供支持还缺了点什么,“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应该在小区里宏扬他们的这种精神和风格,让大家记住他们,学习他们,共建和谐社区。”于是,他在小区里发起倡议,用与两位感动人物有关的名字,给小区重新命名。这个建议一提出,就得到其他居民的积极响应。
“这个创意非常好,我们会给予绝对的支持和鼓励!”椒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澍听说城市之光小区的事后也很兴奋。
昨天记者到小区采访,聚在一起闲聊的居民听说记者的来意后,都兴致很高地发表了意见。
“这是和整个小区有关的事,名字一定要起得好,叫得响。”知道小区要改名的消息后,余华兴大伯就一直很上心:“虽然时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一些英雄的壮举,但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平民英雄在,天天看得见摸得着,更让我们感动和信任。”
“现在有些社会风气并不是很好,见死不救、遇见坏人就躲的大有人在。郑学明、余妹兰并不只是简单地感动我们,他们让我们有了一种自觉性,自觉去维护小区名誉,自觉地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这个意义更重大。”住在5号楼的陶女士快人快语地说。
改名变成“增名”
昨天上午的讨论结束后,虽然最后的名字还没确定,但大家得出一个共识,如果直接把“城市之光”改掉会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到每户房产证改动等一些法律程序。但可以按小区多数业主的意愿自发命名,比如在“城市之光”边上再增补“明妹小区”或“平民英雄小区”等,再将他们的事迹简要写一下,制成铜牌,挂在各个门口。
“这样做比较好,我们每天进出小区都可以看到。如果以后小区再出现哪位英雄人物、感动人物,我们再把他的事迹补上。”陈华清说。
“业主们想用英雄命名小区,给我们管理增加了压力,但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也更有责任去打造一个精品小区。”负责小区物管的台州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