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我的俄罗斯丈夫回国三年多杳无音讯。2006年9月,我向法院提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可等到现在法院还没判决下来。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昨天下午,在义乌经商的金女士致电本报倾诉自己的苦恼。
金女士是黑龙江人,今年39岁。她说,自己有一次失败的婚姻经历。她32岁时与前夫离婚,法院将六岁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她。金女士觉得儿子需要一个父亲,因此她于2002年4月经过婚姻中介介绍认识了在黑龙江经商的俄罗斯男子彼得罗夫。彼得罗夫粗通中文,两人之间交流没有障碍。经过三个多月的接触,金女士觉得彼得罗夫对儿子很好,值得自己托付终身,双方于2002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彼得罗夫接到一笔大额加工订单,他把全部家当都押在了这笔生意上,不料被人骗走了80多万元材料款。因为无法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将要承担高额违约金,彼得罗夫决定返回俄罗斯向亲友求助,金女士则在国内等待彼得罗夫办好手续接她出国。2003年年初,彼得罗夫回黑龙江探望金女士。“当时他告诉我,筹款以及接我出国的事情有了一些眉目。”两周后,彼得罗夫返回了俄罗斯,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其间,金女士曾多次给彼得罗夫打电话,起先对方还接听电话,但态度比较冷淡;后来,彼得罗夫的手机再也联系不上。此后三年多里彼得罗夫一直杳无音讯,金女士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回自己的丈夫。
日子一天天过去,金女士的事在当地被传为笑谈,这让她痛苦不堪。2005年年初,她背井离乡来到义乌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在这里,她幸运地遇上了生命中的另一位男人。2006年8月,男朋友向她求婚。可涉外婚姻的枷锁让金女士很无奈。2006年9月,她返回黑龙江向当地法院提出解除与彼得罗夫的婚姻关系。可法院告知,涉外婚姻的离婚诉讼需要经过复杂的审理过程,至少得等上两三年。“我男朋友已经等了我一年多,他和我都想再要一个孩子。可离婚的判决拖到现在还没结果,要是再迟一年,我生孩子就危险了。”金女士说。
记者就此咨询了浙中律师事务所严亮奇律师。他说,因为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比较复杂和公告期较长,金女士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就需要较长的时间。“由于没有被告彼得罗夫在国外具体送达地址,法院要将起诉状副本及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被告,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在法院未判决离婚前,金女士如再婚会触犯我国《刑法》,构成重婚罪。”
严亮奇说,涉外婚姻与国内婚姻相比是高风险的。由于婚姻双方在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一旦不能很好沟通,这些因素就会成为婚姻的障碍。此外,两地分居也是导致涉外婚姻解体的主要因素之一。他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涉外婚姻前要细致了解、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