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
是否逃逸尚未定性
当时交警部门接警后赶到现场时已经没有人和车辆在现场,交警当场对黄金满所骑的摩托车作了扣押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向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盛春波了解情况。他说,由于另一名当事车手没有找到,而载客车手前后的询问笔录不太一致,现在还无法出具事故报告,事故性质也就无法定性。
事故中队长郑义兰对“3·26”这起交通事故也有所耳闻。他说,这起交通事故比较复杂,除了留在现场的摩托车,还有一辆车辆是属于“逃逸”还是“擅自驶离现场”,因为当事人没找到无法推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律师观点:
乘客无责可以起诉
黄金满是在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出于好心才送项建春,为此自己也受了伤,那么他是否应该承担对受伤乘客的赔偿责任呢?浙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振东律师说,《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从本案可以看出,项建春免费乘车是经过黄金满同意的,司机就应当对乘客的人身安全承担起责任。
但由于此案尚在侦查中,日后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第一种,假设有证据表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那么逃逸司机则推定为全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黄金满和项建春均无事故责任,可分别起诉逃逸司机主张索赔;第二种,假设有证据表明没有肇事车辆,这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司机负有事故责任,理应向项建春作出相应赔偿。总之,不论发生哪种情况,乘客总是受害者,不用承担事故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调查实录:
肇事车手昨天现身
据了解,项建春、黄金满所说的那名肇事车手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目击证人相同。令人不解的是,这辆肇事车辆虽然挂着被盗车的牌照,竟然通过了去年的年审。记者曾和负责调查此案的办案民警盛春波和曹宅镇分管综合治理的镇干部傅得余一起前往东山、安村、梅西塘等村寻访知情人。寻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金东区一些乡村,购销便宜的、来路不明的二手摩托车并不鲜见,而且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手也不在少数。
在03省道沿线村庄,记者还发现许多村民拄着双拐,有的终身残疾,肢残者的比例高得惊人。一问原因:大多是遭遇车祸造成的。可见,农村群众还没有认识到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车及未检摩托车、购买来路不明车和廉价车、报废车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一位在农村长大的交警曾经向记者抱怨,在未发生车祸时,一些农村群众认识不到交警部门查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是压事故、保畅通的重要手段。可见,拒绝购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不驾驶无牌无证和未经检验合格的摩托车,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创建农村道路摩托车交通管理秩序的良好环境,促进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昨天下午,周美娟向记者透露,那名肇事车手在他们村的村支书陪同下终于来金华市第二中医院骨科三号病房说明情况。他承认摩托车是从修车铺里购买的,由于自己是无证驾驶,所以看到事故第一个念头就想离开现场。最后他表示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