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笔者从三门县农业、粮食部门了解到,近日,该县政府在省政府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县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财政补贴,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今年,三门县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标准,在省财政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实际面积给予每亩20元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全面实行种植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水稻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县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补助;对种植早稻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给予200元补助;对100亩以上连片水稻示范方,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经验收合格者,每示范方给予0.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同时,该县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08年生产的早稻谷(中等标准)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85元,比去年提高10元;中晚籼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86元,比去年提高9元,当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政府委托的国有粮食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提高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凡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订单”的粮食,在收购时每50公斤再加7元的政府价外补贴,比去年提高2元。 (朱曙光 张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