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在网吧内丢钱,转移他人视线,并趁机作案,辽宁男子满全敏频频以此方式作案,最终酿成命案,从而走上不归路。4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满全敏因犯故意杀人、盗窃罪,被执行死刑。
2006年11月6日,富阳发生一起网吧凶杀案,被害者为送外卖的17岁青年。10天后,满全敏在临安汽车站被抓获。同年12月21日,富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满全敏依法批准逮捕。
25岁的满全敏来自辽宁沈阳,没有正当职业,一直以网吧盗窃手机等为生。2006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满全敏或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丢钱转移他人视线的方式,先后在余杭、富阳、海宁等多家网吧窃取5名上网人员的手机各一部,共计价值8800多元。
凶案发生当天,满全敏和女友一起来到富阳,准备找几个网吧“下手”。傍晚6点半左右,满全敏来到一网吧寻找机会,他故意将7元零钱扔在一名正在上网的骆姓女子座位边,但对方并未上当。
就在满全敏怏怏地捡起零钱,打算离开此处另觅网吧作案,送外卖的张天来在网吧送餐。好心的骆姓女子认为地上的钱可能是张所掉,即叫住张天来,问钱是不是其掉的。张天来误认为钱是自己所掉,立即追出网吧,并在网吧门口追上满全敏,拉住他讨还零钱。两人遂发生争执。
见张天来拉住自己不放,满全敏恼羞成怒,先以扇耳光、脚踢等方式殴打张天来,后又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猛刺张的左下腹一刀,随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张天来系被人用尖刀类锐器刺戳腹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