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临海人民法院通过闹市大屏幕曝光老赖照片,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在昨天召开的台州市春季集中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夫球表示,将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
昨天下午,临海崇和门广场巨大的电子屏幕,正循环播放着“老赖”的大头像。
从今年1月开始,每天下午3点到晚上9点,“老赖”们的照片和个人信息都会在这块大屏幕上被公示。
临海法院推出此举,一时也引起了外界的争议。有人认为,这侵害了“老赖”的名誉权,不太厚道。
临海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老赖”,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限制他出境、在诚信系统进行记录和通过媒体对他的信息进行曝光。
“被曝光的‘老赖’也是‘几经筛选’,都是‘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而且在照片曝光之前,法院已给他们发去《预曝光通知书》。”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第一批32名“老赖”被曝光后,不少“欠债者”主动还钱,履行债务。
为此,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此次春季集中执行活动中,在全市推广“临海经验”,对“老赖”进行各种形式的集中曝光,其欠债信息也将在各种媒体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