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网讯 今天上午,舟山市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在临城挂牌。今后,新居民分娩有了定点医院,健康和安全也多了份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流动人口孕产妇数量剧增,2007年全市达950余人,且每年以约30—40%的速度递增。这部分群体由于家庭经济收入较低,保健意识较差,生育观念相对落后,许多孕产妇不参加围产期保健,不住院分娩,导致一些影响母婴健康的疾病难以及时发现和诊治,非法接生和家庭分娩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威胁母婴健康与生命安全。近三年的统计显示,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4.63/10万)是本地人口的9.5倍,围产儿死亡率(18.62‰)是本地人口的2倍,危重病情抢救比例(2.18%)是本地人口的1.5倍。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和服务工作,近期出台了有关政策,明确流动人口孕产妇实施属地化综合管理。卫生部门作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及时筹建了舟山市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
据介绍,定点分娩救助医院实行个人申请、平产服务、限价收费、有限救助的原则。原则上,凡属非舟山市户籍且已申领本市暂住证的孕产妇,家庭贫困的可申请救助。符合救助条件,且能自然分娩的新居民孕产妇,个人只需付600元,可以享受从临产至平产后72小时的住院、护理和诊疗系列服务。住院平产分娩的其余费用由救助医院减免,政府财政资助。住院平产分娩以外的项目由产妇支付。如因出现危急情况需转上级医院救治的,所需医疗费用由孕产妇承担。舟山市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设在临城中心卫生院,服务热线:208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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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程序:
流动人口孕产妇凭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向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提出申请。由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接诊医生初审是否属于救助对象且能否平产分娩。初审符合条件者,由接诊医生提供《困难孕产妇定点分娩救助申报表》,并告知办理程序。由就诊的孕产妇或其家属填写申报表,由暂住户所在的社区(村)签署意见后,交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医院通知相关科室给予救助,并说明相关情况。
服务项目内容:
新居民定点分娩服务内容包括分娩前的常规检查:血、尿、粪常规;肝功能、梅毒及HIV检测;心电图、B超检查;分娩时的平产接生、产后常规用药;新生儿出生时的体检和乙肝疫苗接种;产后住院观察72小时的住院、护理和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