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租住在杭州下沙清雅苑小区的小张,这两天的生活被一张公告彻底打乱。
就在几天前,高教社区、清雅苑小区业委会、钱塘物业联合贴出了一张“关于加强群租混租户管理的通告”,通告中称:物管将向小区外来租户收取每人每月40元物业管理费和每年500元的“良好行为保证金”。5月1日后,不交保证金的承租者将不予办理出入证。
众多租户十分不满
部分业主表示赞成
“不交保证金的话,就进不了小区。”在清雅苑租住了一年的小张,气愤地向12345投诉。
和小张一样气愤的,还有很多承租户。“房东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们,我们也愿意交房租和物管费,这样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交保证金?”
“交了保证金,就能保证有良好的行为了吗?金钱和一个人的素质不能划等号。”住在21幢的小钱气愤地说,“听上去感觉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不法分子。”
虽然众多租户十分不满,但部分业主还是比较赞成收保证金。住在17幢的周先生就是其中一位。“谁知道住在这里的是什么人?交保证金可以规范小区的环境。”
“我住在顶楼,楼顶经常有人上去拉大便,我让清洁员清理掉,没过几天又有了。该想办法制止这些行为了。”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这样向记者抱怨。
住在19幢的董女士对群租户的意见也挺大的。“不少人半夜下班,仍围坐在楼下聊天,吵得人睡不着觉。有的早上很早就起床了,弄出很大的声响,我们的休息受到很大影响。如果保证金能约束他们的行为,我觉得蛮好的。”
物管遏制恶性出租
律师表示此举不妥
对于承租户们的抵触心理,清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曾军解释,收取“良好行为保证金”,只是为了遏制恶意出租。据他透露,这几天已经有四五名承租户退出小区了。
“小区出租比例占30%左右,状况比较混乱。有一套120平方米的出租房,甚至住了近30人。”对于小区的群租现象,曾主任非常担忧,“有业主把房子隔了七八间,电线线路乱改,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前不久曾发生过一起火灾。”
曾主任表示,保证金相当于合约,如果承租者不违反规定,就会全部退回。
不过,听说“良好行为保证金”一事后,志远大律师事物所的孔建祥律师这样表态:“物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收取保证金不太合适。”
孔律师建议,如果要遏制恶性出租,可以从出租户(业主)处着手。“业主出租给租赁者,要对租赁者的工作状态、行为规范、道德品质等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出了事情业主是有连带责任的。”
各位读者,如果您对“良好行为保证金”有什么看法,或者对小区群租整顿有什么建议,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5055555告诉我们或登录e早网www.jrzbw.com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