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限制,降低了成员人数要求,免除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程序,凭出资清单直接可办理登记手续……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工商局注册处获悉,截至昨天,我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34家,其中有394家是从去年7月1日起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新登记的,这得益于我市工商部门出台的相关举措。
由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门槛大为降低,合作社的数量大为增加,然而,对于合作社的“质量”也提出规范化要求。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面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经济实力较弱,内部运行有待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系不够紧密的现状,今年我市将按照有关标准,建设120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我们目前正在对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6月30日前要全部完成。”市工商局注册处陶处长告诉记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之前所注册登记的合作社都需要对有关材料进行重新整理、规范。“像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规范后也会变得‘特殊’,是专门的合作社营业执照。”
另外,市工商局目前也正在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品牌方面提出“要求”,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的申报,据悉,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商号,在本省范围内实行跨登记机关、跨行业的全方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