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嘉兴“黑车”行政诉讼第一案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结果落幕。在审理这起云谲波诡的案件时,“黑车”这个字眼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黑车有哪些危害?市运管处处长陈连根在法庭上陈述了“黑车”的四宗罪。
四宗罪的危害
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危及道路运输安全、造成国家税费严重流失、影响社会稳定是“黑车”的四宗罪。
“黑车”利用其缴纳的公路规费低,不用缴税,不需按营运车辆要求进行投保和维护检测等经营成本低的优势争夺客源,从而使合法经营车辆正当权益受损,扰乱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黑车”不需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和年审,车辆安全状况得不到保证。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黑车”车主根本负担不起乘客的医疗费用和各种损失,旅客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
“黑车”除了缴纳养路费,无需缴纳其他税费。以嘉兴市出租车为例,每车每月需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1700多元,而“黑车”只需缴纳200元的养路费,一年下来,一辆车“节省”运输成本近2万元。
我市已出现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城市窗口强硬拉客、殴打出租车司机的现象,有向黑恶势力蔓延转化的趋势,若不予以果断打击,必将对嘉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与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发展。
从源头上遏制“黑车”
如何遏制“黑车”?市运管处法规稽查科科长费超勇认为,应该从源头着手,使“黑车”的市场逐渐萎缩直至消失。一要大力鼓励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乡村客运市场。近年来,嘉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整体推进,大大方便了老百姓出行,“黑车”现象有所遏制。二要争取政府支持,对冷线、偏远地区适当进行财政补助。特别是在节假日,可考虑在严把车辆、从业人员“准入关”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增发临时营运证,有计划地使一些社会车辆参加营运,以满足客运市场的必要需求。三要加强对客运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不断规范与提升服务质量。四要严把车辆报废关,以切断报废车辆复驶的源头。只有这样,才能使“黑车”无机可乘,从源头上根除“黑车”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