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5月4日起,我省车主在给新车上牌时,可供选择的车牌号码又多了两个,扩大为“8选1”。这是我省公安交管部门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切实加强服务型车管所建设而推出的7条便民服务措施之一。
新升级的计算机选号系统在操作上变化不大。车主开始选号时,先按下“开始”键,须在30秒钟内按下“选号”键,电脑屏幕上会出现8个备选号码,要求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所选号码的编号,再按下“确定”键。为了不影响上牌速度,各市车管所将增加选号窗口、延长工作时间,方便群众选号。
其它6条车管便民措施是:
自5月4日开始,机动车可提前到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进行检验。即车检时间从现行的检验有效期当月30日中任选一天,提前到有效期前一个月即可进行检验,也就是在60日中任选一天。
延伸汽车上牌点和考试点。年内,汽车保有量在1万辆以上的县基本开展汽车上牌业务,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10个县级车管所汽车上牌点,并开展县级车管所承担汽车驾驶证考试业务试点。
增加汽车检测线。年内,各市、县按照汽车承检量1.5万至2万辆建一条检测线的标准配置汽车检测线,汽车保有量在1万辆以上的县基本完成汽车检测线的建线工作。
推行车辆业务“免费代办”工作模式。省公安厅交管局在东阳等地调研的基础上,将在湖州支队车管所进行试点,各市选择1到2个县进行试点。严格执行中介机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
逐步推广现场核发驾驶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杭州、温州两地驾驶人考试合格后现场核发驾驶证试点工作,逐步在全省推广。积极稳妥推行与体检机构的计算机联网,驾驶人可在体检机构办理身体条件证明的提交业务。
落实告知服务工作。对临界强制报废、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分达到满分的驾驶人,通过信函、电话、短信或者现场书面告知等形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并进一步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办理联系方式的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