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偷了东西,但被罚款5500元也太贵了吧。”4月21日,定海的阿辛(化名)打电话给晚报新闻热线,承认自己有错在先,但事后越想越觉得太亏了,超市这样处理她太过了,能不能把钱退回给她一些。而阿辛打工的这家超市表示,他们没对阿辛罚款过,只辞退了她。
阿辛说,去年11月份起,她在一家超市打工,每天工作5个半小时,月薪800元。但近期快两个月了,合计1500元的工资,老板一直没发给她。出于报复,她在4月17日晚上9时多下班前,偷拿了超市内的巧克力、罐头等总计价值60多元的食品,不巧被老板夫妻俩发现。当时,超市方有3个人,自己只有一个人,再加上做贼心虚,吓得六神无主。
阿辛说,超市表示出了这种事情,报警后要被拘留的。“我不懂法,只希望这件丑事不要传出去,求老板不要报警。”老板夫妻俩就要求她写了一张“本人自愿不做,工资一律付清”的纸条后,扣下了她应拿的1500元工资,同时还要求她赔偿超市4000元现金。
“当时自己实在太慌了,怕事情闹大,回家拿来4000元钱交给老板。”阿辛说。
阿辛承认,自己有错在先,偷了超市的东西,但为此要罚她5500元,且老板没有给她开具任何证明,事后越来越觉得不是滋味。“能不能让超市老板退回我1500元工资,挽回我一点损失啊。”
记者向阿辛打工的超市核实此事,对方表示,他们早就怀疑她在超市偷东西,但苦于没有证据,那天他们特意从家里回来暗中监视她,果不然,人赃俱获。
“天没下雨穿雨衣、自行车放在大树后面……”超市老板娘说,“阿辛不知道偷了多少回,如果就偷这一次,我们哪有介好运气,就这么抓住了她。纸条是阿辛自己写的,并求着不让报警。我们只有一个目的——把她辞退了事。当晚,我们还结清了欠她的1300元工资,没有扣下她的工资,更没罚她4000元钱。她硬要这么说,让她拿出证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