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美大”告“邦特”侵权,“邦特”说“美大”垄断,两家禾城企业为新型灶具专利权“打”得不可开交(本报2月20日曾予报道)。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浙江邦特厨具有限公司上诉,认定“邦特”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生产制造“智能组合灶”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责令“邦特”停止制造侵权的“智能组合灶产品”,销毁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
据了解,双方的矛盾源自一种新型的厨房灶具,美大公司称之为“集成环保灶”,而邦特公司则命名为“智能组合灶”。浙江美大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传良说,该公司投入8000万元研发出集成环保灶产品,拥有20项专利,邦特公司侵权,对“美大”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而浙江邦特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其明则认为,他们不存在侵权,美大公司就是想打压邦特,以独占市场。
去年4月,美大公司向嘉兴市科技局提出专利侵权请求,市科技局处理认定,邦特公司侵犯了美大公司“ZL02120709.7《流体包络面式粉烟尘屏蔽分离排出装置》”发明专利和“ZL02234971.5《深井侧吸强排式除油烟灶具》”实用新型专利权,责令邦特公司停止制造侵权产品,销毁相关产品及模具。
邦特公司不服市科技局的处理决定,于去年9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此后,邦特公司又向省高院提出行政诉讼,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