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5日讯
市民的基本工资是不是要变动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怎么样?政府去年一年重要的专项资金到底用在了哪些方面?这些市民很关心的问题,今后都能及时找到答案。
昨天,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最新修订的《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宁波的各级行政机关将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而除了政府主动公布的这些信息,市民还有权申请政府公布公开一些自己想了解的信息。
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允许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次。
台风、疫情等突发性信息,政府会在得到信息之后3天内就公开发布
根据《规定》,其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了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等7种信息。
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松才说,这样的细化程度在全国也属领先。
“包括目前大家关注的土地征收、房地产交易、廉租房的申请等热点,今后政府都会定时定点公开发布。”除了和市民息息相关的信息,政府机关的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也成了今后公布的重点内容。
根据《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在制作、获得或拥有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对信息进行公布,其中还特别规定了那些对群众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要求3日内予以公布。“比如台风、疫情等突发性信息,会在得到信息之后3天内就公开发布。”
接到市民申请后,政府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
张松才说,本次《规定》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如果市民想了解某些和自己相关的政府信息,或者对已经公布的信息并不完全清楚,可以向掌握信息的政府机关申请向自己公开。
从5月1日起,市民可以到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上下载《宁波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填写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及用途等相关表格内容后,就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申请,但不得用电话的方式。
接到市民申请后,信息对应的政府机关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如果可以公开就及时公开,不能公开则需说明理由,比如一些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方面的内容,将不列入公开的范围。
据了解,市民要了解政府公开发布的信息,除了上政府网站之外,还可以到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档案馆、宁波市图书馆和大学园区内的图书馆等场所查阅,另外一些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还将在电视台或114号码百事通等渠道公布。